平司字〔2020〕3号
平定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智明
副组长:时雪峰、潘蓬、刘巧霞、赵德华、岳聪明
杨辉成
成 员: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德华兼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五严五防”要求,贯彻落实市、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全县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具体要求和领导讲话精神做好全系统疫情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针对全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强甄别,提出切实可行防控意见,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承办相关文件的印制、发放,负责来文登记,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防控措施
1、加强工作排查。对本系统所辖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包括近亲属是否来自或去过武汉及周边疫区;是否与去过武汉的人近距离接触;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
2、加强疫情监测。各直属单位、股室要掌握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要进行日常监测,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每天报告在外活动内容、活动地点等事项。
3、加强办公场所的防控管理。对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要测体温和登记,要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4、加强疫情处置。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按照规定立即上报,按县局统一部署,及时会同属地医疗机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接触人员进行排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处理;同时配合相关医疗机构对疑似人员传染区域进行通风换气和消毒处理;对疑似病例和相关接触者进行跟踪随访。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应急值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科学调整和合理安排值班值守,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形势需要。
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个人防护用品、检测用品、消杀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同时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及时有效处置。
3、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办公区域、服务大厅、厨房、食堂、厕所等职工及办事人员通行场所的卫生与通风。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消毒处置,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各公共区城的清扫保洁工作,消除传播隐患。
4、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疫情防治工作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干警职工既不要抱饶幸心理,也不要有恐慌情绪,深入了解疫情防治基本知识、方法。
5、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涉及司法行政相关舆情动态,对已监测到的舆情信息及时进行舆论追踪,做好风险研判和情况上报,确保快速反应、应对、处置。
四、报告规程
1、各单位、各部门按既定要求电话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2、专项报告。全系统在遇到突发情况或重大事件时,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其他需要向领导小组汇报的工作应当及时报告。
平定县司法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