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300895/2020-07213 | 主题分类: | |
按服务对象分类: | 体裁分类: | ||
文 号: | 平办发[2019]11号 | 关 键 字: | 内设机构 |
发布单位: | 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20 00:00:00 |
人社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机关精神文明、平安单位、工青妇、干部驻村帮扶等相关工作。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人社政策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等相关工作。
(二)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负责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三)事业单位管理股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监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的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补贴等工作,并承办相关的业务,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管理的日常工作。承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和调配;承办全县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信息统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承办全县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承办全县劳动力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统筹全县的劳动用工管理。承办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五)社会保险管理股
负责履行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县级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率;承办企业职工退休事宜。
(六)行政审批管理股
负责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办对本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务;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需要由本局其他股室配合完成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管理服务事项,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需要由多个其它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管理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本部门的联审职责。严格执行窗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参保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规、政策,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