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业:
根据《平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上汛工作的通知》(平汛发[2024]4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6月1日8时起全县正式上汛,为做好我镇汛期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充分认清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 要意义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实做细各项防范措施,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水旱灾害有效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关注极端气候动态信息,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既要加大对水库、塘坝、堤防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高效合理处置;又要紧盯泄洪河道、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景区、低洼易涝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确保平稳度汛。
三、加强信息关注、做好应急准备
要加强气象信息的关注力度,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到“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及人员力量的应急准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
四、加强情况收集、及时汇总上报
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预字当先,超前部署,抓好暴雨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强降雨前,相关村和企业要及时研判,视情况主动采取“关、停、撤、避”等管控措施,“果断、彻底、安全”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有效避免灾害影响。强降雨后,要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按要求进行上报。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工作纪律
防汛期间,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各村村主干要坚持24小时在村值守,各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防汛值守工作,确保汛情、险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时间安排,对防汛期间未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违反规定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