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门诊)
1.到镇劳保所领取医疗救助审批表、承诺书
2.准备资料:
①个人申请加盖村公章
②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村公章
③填写承诺书
④医院资料
(当期门诊大额疾病审批告知单特殊药品审批告知单、
经“两定”机构报销后的收费票据或者医保报后的结算单原件、收费票据原件)
⑤个人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⑥特殊情况:
低保五保优抚等特殊证件复印件;
民政工会保险公司享受过补偿或理赔的原件;
职工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
非本人银行卡提供关系证明和银行卡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去世销户的提供销户证明
3.携带相关资料到镇劳保所进行初审
4.镇劳保所递交县医保局复审
5.根据当年政策发放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