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平定县林业局申请,我单位拟对坐落于平定县冶西镇冶西村原平定县中心苗圃用地(位置见附图)进行土地权属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该用地地块四至为:东至山西平定农村商业银行、平定县农业农村局(平定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西至道路、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至道路,北至道路,面积为5654.35㎡(宗地一:2066.54㎡、宗地二:3587.81㎡),从1963年至今由平定县苗木研究中心(原平定县中心苗圃)管理使用,与相邻权利人权属无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平定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确定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国家所有,土地权利人为平定县林业局,土地现状:宗地一为农用地、宗地二为建设用地。请对该宗土地确权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权属证明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确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定县自然资源局206室
联系电话:0353-6162107
平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宗地一:
宗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