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县市场局执法人员在对平定县如愿大药房有限公司整改情况复查时发现该店在未向备案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营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未免于经营备案)经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本局现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如下:
经营单位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产品名称 |
平定县如愿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140321MA7XGJ543Q |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瑞锦铭城13-14号楼裙楼底商1层108商铺2层208商铺 | 医用电子体温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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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