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救助政策 兜牢民生底线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深入,社会救助制度也不断健全完善,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拓展到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逐步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增强了社会救助机制的兜底保障能力,让更多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特别是重点监测对象得到兜底政策的及时救助。
案例:
张庄镇张庄村村民王保艮,女,现57岁,丧偶。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2022年3月王保艮因一氧化碳中毒瘫痪在床,并伴有迟发型脑病,代谢性脑病等多种严重后遗症;女儿陈亚楠当时上大学三年级还未毕业,迫于无奈只能先办理休学在家照顾母亲,全家二人均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让王保艮和陈亚楠原本平静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张庄镇民政办了解王保艮家庭情况后,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民政局立即展开救助,深入到王保艮家中进行走访。面对这个家庭的遭遇,县民政局认为,当务之急是缓解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通过积极协调村、乡镇,主动开展服务,为其依规纳入了农村低保,给予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570元;同时,考虑到其女儿陈亚楠大学毕业还未毕业,一直休学在家中照看母亲,无法外出务工,仅靠基本的低保金也难以度过生活和医疗中的危难,2022年的3月,经过党组研究决定为其发放了临时救助金,使其先度过眼前的困难。
县民政局时刻关注其家庭状况,2023年7月,县民政局领导在到张庄镇下乡过程中,专门到王保艮家中进行了看望,并询问这一年来二人的家庭生活情况,了解到当时留下的后遗症对王保艮本人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伤,生活上仍然困难,又协调张庄镇民政办、乡村振兴部门为其发放了临时救助金,使王保艮一家的困难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县民政局将持续关注王保艮家庭的后续生活情况,确保其女儿陈亚楠与母亲能渡过难关并开启美好的人生。
县民政局始终把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针对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救助需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因人因户施策,解决了部分家庭因特殊突发情况和重大支出等原因造成的特殊严重困难,保障了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充分彰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让群众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最贴心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