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类目 | 申请条件 | 申报材料 |
1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备10人以上集体宿舍居住条件的,可以申报集体户立户 | 1.书面申请。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同等效力文书。 3.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 |
2 | 具备全日制招生资格的大中专院校,可以申报集体户立户。集体户成员包括学生和教职工;有多个校区的,分别设立集体户。 | 1.书面申请。 2.全日制招生资格证明。 |
3 | 团级以上驻晋部队可以申报集体户立户 | 1.书面申请。 2.房屋权属证明或者上级的营房证明。 |
(1)网上办理
①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②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③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2)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注:公安派出所为了解决人才引进、租赁房屋、离婚、房屋拆迁、房屋出售等涉及到的落户问题,设立公共集体户。
来源:阳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