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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机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89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8
标      题:
发文字号: 平应急党委发〔2023〕 17 号 发布日期:
主  题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失效日期:

平应急党委发〔2023〕  17  号

 

平定县应急管理局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机制

 

根据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机制。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二、重大事项决策,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落实贯彻意见;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涉及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大事项;

4.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重大工作部署;

5.涉及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调整和决议;

7.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8.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

9.重大奖励决定和违纪违法问题处理;

10.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干部任免,具体包括:

1.股室负责人考核、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

2.选人用人的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等;

3.对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处理意见等;

4.干部职工的考核、评优、奖励的等;

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候选人的推荐。

四、重要事项安排,具体包括:

1.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投标等事项;

2.大额资产、不动产、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3.各类固定资产和其他重要资产的管理及处置;

4.其他重要项目涉及事项。

五、大额资金使用,具体包括:

1.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3.上级部门及本单位规定的单笔资金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六、“三重一大”事项由承办具体事项的牵头股室提出,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会议研究前向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把关。

七、“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程序:

1.各牵头承办股室应将需要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提前四天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发送、印证资料送局办公室(党办);

2.由办公室(党办)统一汇总、编号,检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和印证资料,归口向派驻组报备,提前3天打包发送派驻组邮箱(报备表/印证资料文本/照片),电话报告并将书面资料送达派驻组;

3.遇有需紧急研究的事项,要提前与派驻组沟通,并将资料于会前1天及时发送、报告、送达派驻组;

4.办公室(党办)接到派驻组监督意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牵头股室、局党委补正。

八、局党委、纪检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本机制的落实,局党委研究确定报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附件: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

    

17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