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893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平应急党委发〔2023〕 17 号 | 发布日期: | |
| 主 题 词: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失效日期: | |||
平应急党委发〔2023〕 17 号
平定县应急管理局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机制
根据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机制。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二、重大事项决策,具体包括: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落实贯彻意见;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涉及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大事项;
4.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重大工作部署;
5.涉及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调整和决议;
7.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8.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
9.重大奖励决定和违纪违法问题处理;
10.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干部任免,具体包括:
1.股室负责人考核、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
2.选人用人的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等;
3.对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处理意见等;
4.干部职工的考核、评优、奖励的等;
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候选人的推荐。
四、重要事项安排,具体包括:
1.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投标等事项;
2.大额资产、不动产、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3.各类固定资产和其他重要资产的管理及处置;
4.其他重要项目涉及事项。
五、大额资金使用,具体包括:
1.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3.上级部门及本单位规定的单笔资金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六、“三重一大”事项由承办具体事项的牵头股室提出,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会议研究前向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把关。
七、“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程序:
1.各牵头承办股室应将需要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提前四天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发送、印证资料送局办公室(党办);
2.由办公室(党办)统一汇总、编号,检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和印证资料,归口向派驻组报备,提前3天打包发送派驻组邮箱(报备表/印证资料文本/照片),电话报告并将书面资料送达派驻组;
3.遇有需紧急研究的事项,要提前与派驻组沟通,并将资料于会前1天及时发送、报告、送达派驻组;
4.办公室(党办)接到派驻组监督意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牵头股室、局党委补正。
八、局党委、纪检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本机制的落实,局党委研究确定报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附件: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