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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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定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21
发布机构: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尊敬的赵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教师减负,让教师安静教学》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及《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精神,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就减轻我县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明确“十项”要求。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数量。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奖惩会、观摩会等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会议,要精减次数、压缩时间、提高质量。

二是教育教学工作档案不搞“一刀切”,允许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不得强制要求学校和教师全部保留纸质档案。

三是对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统筹,合并开展。严禁各室站擅自开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重复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上报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数据、材料。

四是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体现差别化原则,尽量简化程序。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

五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行信息化备课平台和优质教学资源免费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表彰、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等报送手续,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学校和教师少跑腿。

六是严格规范精减各类报表填写工作。各室站要精简报表填报次数和内容,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七是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班主任工作、教案制作、作业批改、教师家访等检查考核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

八是严格规范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未经教科局批准,不得给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硬性任务。

九是严禁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强制摊派各类验收工作、医疗保险信息采集录入与收费、农村农民信息调查统计、整理表格、填写台账、定期走访贫困户等任务。

十是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进校园。未经教科局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等形式进行点赞投票等要求。

通过落实十项规定,全县教师减负收到一定成效,全县教育教学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人:宋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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