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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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平安办〔2024〕 50 号

平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强化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规范和加强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提高多部门联合执法效能,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强化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阳安办发〔2024〕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监管效能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效,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明确行业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四个行业领域企业日常要依法接受多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执法检查,迎检头绪多、任务重,或多或少存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情形。由此,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四个行业领域开展。

(二)明确协作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协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四个行业领域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作,稳步推进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模式,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一次法”,推动解决多部门多头执法检查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煤矿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视情协调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参与,组成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视情协调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参与,组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视情协调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消防大队等参与,组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

金属冶炼行业涉企安全生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视情协调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参与,组成金属冶炼行业涉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组。

(三)明确检查事项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一行业一清单”,制定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四)明确检查程序

1.联合执法检查启动。相关部门每月底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下月拟入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应急管理局在综合相关部门情况后,确定拟开展涉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的具体事项,形成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2.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的方式实施。启动会上,参加部门分别告知执法检查事项;现场执法检查时,参加部门分别依法开展检查;总结会上,参加部门分别反馈检查情况。

3.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处置,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的部门若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单独下达执法文书,做出处理决定,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推动抓好落实。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二)完善工作保障。参加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自行准备并携带执法证件、法规标准、执法文书,各自保障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检测工具仪器、配发的执法服装等,做到严格规范执法。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联合执法检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为基层减负要求,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推动多部门“综合查一次”走深走实。

                                            平定县安委办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