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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山西汇通洗煤有限公司“1·2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等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29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平应急字〔2024〕 99 号

平定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汇通洗煤有限公司“1·29”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等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应急管理站、各相关企业:

现将我县发生的3起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如下,各乡(镇)应急管理站、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24 年 1 月 29 日,平定张庄山西汇通洗煤有限公司的一名放仓工违规进入装载机作业范围,装载机司机在未有效确认作业区域内的障碍物及无关人员的情况下,在装煤泥倒车过程中将放仓工碾压导致死亡。2 月 29 日,平定县岔口山西铭瑞矿业有限公司一名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厂区内设备安装调试区域,被卷入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回料皮带机传动部件导致死亡。5月12日,平定锁簧山西鼎立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使用电焊焊接重油罐上方的钢架顶棚檩条,掉落的焊渣引燃易燃易爆气体,导致重油泄漏发生燃烧,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

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深刻。3起事故充分暴露出涉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理念树立不牢,安全责任未压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严格落实重点作业环节现场安全员管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铲装作业、调试作业、动火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深入,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差,安全防范意识弱。

三是企业隐患排查辨识能力弱,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未在危险区域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告知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是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

五是违规动火作业时有发生,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办理《特殊作业票(证)》、未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而动火作业。

六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无资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防范事故发生,提出以下要求:

一、企业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和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加大事故警示力度。

二、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要集中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对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并抽考,确保其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技能,确保其真正做到知风险、懂防范、保安全,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岗位培训,切实杜绝“三违”行为。

三、严禁使用无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殊作业。

四、企业严格落实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作业地点安全风险评估,查看、分析周围环境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采取措施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作业现场配备现场监护人员,加强现场看护和应急救援设备准备,确保作业安全。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做到知责履责尽责。要带头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增强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平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