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纳入常规学习计划,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专项治理行动保驾护航
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之后,我局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最大支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定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辉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爱阳任副组长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治理范围、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并对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4月7日,我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市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部署。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爱阳主持会议。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赵华华到会指导。国家统计局平定调查队、农业局等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负责人,各乡镇分管统计负责人、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治理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立行立改,强化贯通协同,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地见效。4月27日,我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会。会上,各专业股室逐一汇报了近期数据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后期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汇报,分管领导就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李建辉局长做总结发言。
(二)认真自查自纠,将数据质量全面摸清
为落实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平定县统计局制定印发《平定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对第一阶段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行了任务分解和专项安排,确保数据核查自查自纠取得实效,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围绕自查自纠五个方面17项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1.强化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县统计局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会,部署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严肃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8月16日,我局召开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山西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各部门、各乡镇、局机关各股室要从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守牢“底线”,不踩“红线”。要常态化开展好数据质量自查,加强预警防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规范统计执法,着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能。7月25日,我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局相关专业人员、乡镇分管统计负责人、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梳理了2023年度全县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解读了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及检查重点内容。会议指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是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具体要求,也是防治统计造假屡禁难绝,夯实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按照平定县统计局、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平定县工业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定县统计局、平定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对平定县贸易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定县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文件要求,此次执法检查共抽取了15家企业,分别是:3家工业企业,3家财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5家服务业企业、4家财贸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均到现场进行检查,9月底前完成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汇总报告11月中旬已完成。平定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制定检查方案,根据检查单位所涉行业抽调专业科室业务骨干配合参与检查工作,力求查准、查实报表数据,精准发现报表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明数据差错原因,深挖统计违法违纪线索,对统计台账不够规范等行为进行现场指导纠正。经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初步结果如下:共检查14个单位,检查数与上报数一致单位的3个,发现问题单位11个,其中,误差率<10%的单位11个。数据差错原因基本为四舍五入进位问题、报表时财务数据没有核算完成进行的估报。检查认为依照山西省统计局《统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非因主观原因,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价值量指标差错率在10%以下,且差错数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检查组已在现场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及业务指导,建议对该13个单位不予行政处罚。三是构建监督体系,有效发挥统计法治监督职能。加强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和结果运用,与纪检、审计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全过程监督和规范化建设。5月23日上午,平定县纪委监委领导一行3人到县统计局就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县统计局各专业股室自查自纠工作进展及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开展情况,局各股室通过实地走访与核对企业支撑资料,严谨细致的核查每家企业的数据质量,一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并进一步了解了当前专项治理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辉就县局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具体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作了总结汇报。调研组指出,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工作方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自查自纠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核查,深入调研,加强对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以高质量统计工作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
2. 强化重点核查,确保数据质量。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核查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坚持实地核查,入企走访,通过查阅税务数据及询问报表人员数据来源和报表一一作了比对,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在核查过程中对一些报表相关指标进行详细解释和指导,确保源头数据的可靠性,并填报《数据质量核查记录表》同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3.强化跟踪整改,提升工作质效。强化数据核查与统计服务有效结合,在核查过程中加强对调查单位统计业务的培训指导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核查整改台账,督促责任落实,有序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以实际整改成效推动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亮点工作
(一)深入领会统计“风向标”,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我县统计执法机构1个,机构性质属行政机关,人员数量为2人(分管领导、法规股具体工作人员);乡镇统计站数量10个,开展派出制乡镇数量6个,乡镇统计员18人;村级个数218个,村级统计员数量218人。目前,我局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为3人。
(二)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学习,提高职能部门依法统计意识
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统计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纳入常规学习计划,重视统计法治建设,聚焦源头数据质量,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不规范,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进行整治。旗帜鲜明地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全县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综合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等多种方法,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三)积极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系列活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专业数据核查和统计业务调研指导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各专业年报和常规培训的必讲内容。积极参与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并选送三篇优秀作品;局长撰写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凝心聚力促统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编写平定统计大事件,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多渠道规范统计上报依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
县统计局印发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了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明确了责任,为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提供了保障。其次,我县共组织统计各专业线下培训17次,培训720人次,进而规范了调查对象的上报依据,从源头上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我县对工业在库的规模以上企业110家进行全覆盖核查,10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辖区财贸在库企业限上、限下75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对辖区服务业在库企业规上、规下、事业45家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县共核查2022年投资项目149个,房地产项目13个,建筑业企业23家。核查2023年1-3月投资项目70个,房地产项目9个,建筑业企业17家。通过实地核查、专业互查的方式,对名录库33家入库单位和37家退库单位进行了全覆盖,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取数来源 。
(五)部门联动通力合作,保证统计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我局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做好协调部署,抓住工作重点,各部门设专人进行对接,并要求相关部门对统计业务知识进行充分了解与学习,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共同发力,充分发挥部门的监督作用,从而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时间从2023年4月到2024年2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已完成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第三阶段总结报告。2024年1月30日前,县直有关部门、开发区、各乡镇向县统计局上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7月初,我局专题学习《关于开展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平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再次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自查自纠的通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行了任务分解和专项安排,确保数据核查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9月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将统计造假搞“虚假政绩”专项治理列为主题教育一项重点内容,并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衔接、贯通、整治到位。
(六)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充分发挥统计职能
我局积极派统计骨干力量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统计督察、统计巡视巡察、统计执法检查,并在这些工作中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受到省统计局公开表扬,在统计系统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虽然近两年随着统计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政府和职能部门统计法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从广度和深度来说,存在一些问题,仅留于表面的学习,对深层次的理解还有欠缺;学习形式单一,且专项学习少,实际效果不尽如意。
(二)统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我县需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捍卫统计法权威。
(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督作用有待加强
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有待加强,近几年,随着各类普查以及统计业务范围的扩大,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工信、商务、民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范围和深度不足逐步呈现,大大制约了统计工作提升的步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源头数据审核,形成有力法治震慑。强化各专业审核效果,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及时上传下达。继续加大对库内现有“四上”企业数据核查力度和频率,按照规定剔除不达标企业。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提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坚持深化依法治统,全力培育诚信统计。一是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去,融入到重要节日等全领域、全过程,加强与各部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配合力度,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影响力,形成依法统计强大声势。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直接与乡镇、社区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面对面”,并在各种新项目调查过程中下基层指导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随时将上级最新的精神、制度传达到基层。
(三)建立健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我县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为契机,健全机制,持续发力,在治本上狠下功夫,以治本之举巩固治标成果。坚持“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一体推进,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强化成果运用。
(四)坚持深化依法治统,全力培育诚信统计
一是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业务和统计服务中去,融入到重要节日等全领域、全过程,加强与各部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配合力度,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影响力,形成依法统计强大声势。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直接与乡镇、社区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面对面”,并在各种新项目调查过程中下基层指导业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随时将上级最新的精神、制度传达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