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根据《关于推进法治阳泉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平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平定县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水利领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力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牢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学习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了水利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为实现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对全面推进水利系统法治能力建设、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工作,针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国土部门、能源部门申请的是否涉及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咨询,我单位均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监督其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影响评价等手续的完善。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水利市场环境,我局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严格公平竞争审核程序,我局2024年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利厅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水规发〔2022〕5号)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行水事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本年度,我局共组织巡查河道40余次,共计巡查约3500公里。共发现受理水事违法行为9件,其中已结案3件,正在办理4件,不予处罚2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全面落实文明规范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做到主动“亮证执法”,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及时上报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在作出决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相关信息平台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我局已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积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圣平律师事务所的温东升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水利局提供法律意见服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专人专职做好“互联网+监管”报送工作,做到事项全部认领和梳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并由专人负责12345平台便民服务工作,对市民的诉求及时受理、答复,做到诉求受理率达到100%,及时查阅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反馈回复率达到100%;通过平定县水利局门前大屏幕定期播放关于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相关内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政策、了解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创优全县水利营商环境,努力打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社会环境。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我局利用水利局门前电子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标语、宣传片等,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展出节水板报10余块,大力宣传了《水法》、《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水法律意识,拉近了水利人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全县人民群众知道、了解与水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违法涉水案件的认识,以此来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我局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业执法机构,无执法人员编制,无执法经费及专业装备,现有兼职持证人员13名,其中公务员6名(领导干部)、事业编制7名(属其他业务科室人员);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学习不够;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一是亲自部署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提醒、责令整改,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局做好表率。二是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多次主持召开有关法治议题的专题讲座,针对部分取用水单位超许可规定取水等问题,要求从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深入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五、法院裁判情况
平定县岔口乡红育口村违规售水一案,我单位于2023年8月29日对被申请执行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水罚决字〔2023〕第01号),罚款70000元。红育口村在法定期限间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2024年3月20日,我单位向红育口村送达了《催缴通知书》(平水催字〔2024〕01号),但红育口村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行政决定。2024年6月11日,我单位向平定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平水罚强申字〔2024〕01号),2024年7月10日,平定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2024)晋0321行审7号,准予强制执行平定县水利局平水罚决字〔2023〕第01号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内容。2024年8月13日,平定县水利局向平定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效能,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为我县法治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平定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