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
河道行洪范围,现将我县山区12条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平定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