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5〕1号)文件要求,经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阳泉市弘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新吸纳5名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500元,拟支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750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张志刚 陈清涛
联系电话:6188069 6188096
附件: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人员公示 公示表(1).xlsx
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