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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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定县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理中心平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3
发布机构: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6062623

通讯地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 (平定县综合办公大楼417室)

邮编:045200

 

2026年3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

全文链接

1

平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阳环平函 〔2026〕8号

2026-3-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