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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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入备选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5
发布机构: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活动,有序推进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工作,现公开征集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凡符合下列要求的机构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建评审组,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对符合条件且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机构,予以审核。

二、资格条件

(一)山西省招投标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供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及从业能力证明文件);

(五)在阳泉市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提供开评标室照片及设备配置说明);

(七)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八)三年内,未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代理机构根据以上资格条件制作文件(格式自拟),所提供资料均需每页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15日9:00至2025年12月19日18:00期间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pdkfq666@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资格;

(二)报名代理机构要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资格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仅为储备之用,并不签订具体项目合同,针对具体的招标采购项目,将根据项目需求随机选择承接本单位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间出现相关部门和本单位认定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誉及自身发生重大情况变化的立即清退。

其他

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53-698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