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6-07-01
发布机构: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反法律条款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平农(农药)罚〔2026〕2号

平定县农哈哈种子经销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平定县农哈哈种子经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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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计花

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169元;
   二、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津田红高粱”异甲·莠去津4瓶、“赛瑞德”高效氯氰菊酯12瓶、“赛瑞德 冀锄”草甘膦异丙胺盐47瓶、“亨达弃锄”硝·烟·莠去津4瓶、“农达”草甘膦异丙胺盐3瓶;
   三、并处罚款6500元。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的通知》(晋农规发〔2024〕5号)附件五-“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序号26之规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

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