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及违反法律条款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平农(种子)不罚〔2025〕1号 | 平定县东回镇马山村李晓军农资经销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案 | 平定县东回镇马山村李晓军农资经销点 | 92140321MA0JY2YG2X | 李晓军 |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按照《山西省农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第2项。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 | 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