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平定县推动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4
发布机构:平定县能源局

    为了推进全县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拟订了《平定县推动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

    将意见寄至阳泉市平定县东大街90号平定县能源局;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

    0353-6188229,联系人:贾凯;

    3.通过邮箱反馈:

    pdnyj229@163.com。

   如有意见,请在9月28号前提出。


    附件:《平定县推动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平定县推动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在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奋力谱写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针对目前我县煤炭洗选行业存在的产能严重过剩、县域煤源不足、洗选利用率低、工艺装备落后、安全管理不足、环境污染突出、行业总体质量效益不佳等等问题,着力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优化煤炭洗选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鼓励支持行业转型、推动全县煤炭洗选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晋能源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市关于“推动煤炭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部署结合县洗选煤业实际,坚持总量控制、市场淘汰,安全为本、环保优先,依法依规、提质提标,先立后破、鼓励转型”基本原则,以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行业整体转型发展为前瞻方向,以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导向,以设备更新和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为主要路径淘汰落后过剩洗选能力,依法规范行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促进洗煤行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质提速提标,推动县煤炭洗选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五五”末(2030年底),全县洗选煤企业(29家规上、15家规下)由44家减少到16家左右、配煤型煤企业由9家减少到3家;洗选煤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左右(现有产能4140万吨),洗选煤产量由600万吨提升到1500万吨(县属煤炭产能达到840万吨,五矿煤炭产能维持500万吨,五矿后备区赵家分区新增产能300万吨,平定县域内原煤总产能达到1640万吨)。设备技术和能耗、安全生产水平、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中心城区内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不再保留洗选煤企业。

(一)到2026年底

1.产能产量目标:全县洗选煤企业由44家减少到30家左右,洗选煤产能控制在3500万吨,洗选煤产量达到700万吨。

2.能效减排目标:吨原煤洗选综合能耗比2025年下降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升至60%。

3.能源标准化建设目标:全部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

4.安全生产目标:生产安全零事故。

5.智能化建设目标:完成全县40%洗选煤企业智能化改造。改造应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痛点(如精煤产率低、油耗高、故障频发等),以解决具体问题、创造实际价值为核心。

(二)到2028年底

1.产能产量目标:全县洗选煤企业由30家减少到20家左右;洗选煤产能控制在3000万吨左右,洗选煤产量达到1000万吨。

2.能效减排目标:吨原煤洗选综合能耗比2025年下降14.26%,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升至70%。

3.能源标准化建设目标:二级以上标准化占全部企业50%。

4.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智能化建设目标:完成全县60%洗选煤企业智能化改造。智能化运行维护需要既懂工艺又懂IT/OT的复合型人才。企业需要加强内部培训,并考虑引入外部专业力量。

(三)到2030年底

1.产能产量目标:全县洗选煤企业由20家减少到16家左右;洗选煤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左右,洗选煤产量由1000万吨提升到1500万吨。

2.能效减排目标:吨原煤洗选综合能耗比2025年下降22.62%,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升至75%。

3.能源标准化建设目标:一级以上标准化达到5家,其余全部实现二级以上标准化。

4.安全生产目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零事故。

5.智能化建设目标:完成全县80%洗选煤企业智能化改造。通过优化分选工艺和提高设备效率,可以直接降低电耗、水耗和介耗。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在线监测和智能管控,确保达标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整合工程。通过新增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退出一批的“四个一批”措施,整合企业,优化结构、控制产能,提升质效,实现全县洗选煤企业总产能与煤炭企业总产能及部分外购煤规模相匹配。

新增一批:‌新建潞安五矿400万吨洗煤厂、同意煤业180万吨洗煤厂2座。新增产能580万吨。

整合一批:鼓励煤炭企业和洗煤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开采洗选产业联合体。汇能洗煤洗选产能从原先180万吨提升为300万吨,整合60-180万吨的24个规上洗选企业、3个产能100万以上的规下企业(产能2610万吨)为产能120万吨的9个洗选企业,保留5家(4家煤矿附属洗煤厂、国家战略储煤场誉丰恒达)。

转型一批:对不愿参与整合的企业,通过政策引导、技术革新、盘活资源,鼓励洗煤产业向新兴产业、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向光伏发电、石材加工、物流仓储、储能产业、高端制造、固废利用、充电换电、环保建材等产业方向转型。

通过整合或转型,退出产能1530万吨。

退出一批: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精神,运用市场的、法治的办法,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选煤设备的,吨煤电耗高于相应工艺选煤厂吨煤电耗限定值的(由于煤质特殊原因除外),入洗原煤吨煤水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的,难以落实煤源、多年未生产经营的,用地审批、工商登记、劳动用工等法定条件不齐全的,依法依规予以淘汰、取缔一批。预计退出产能100万以下的12家规下企业,退出720万吨产能。

(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应急局、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属地乡镇)

(二)设备更新工程。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4〕258号)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改造,支持推广“跳汰+重介”组合工艺,引进高精度煤质在线检测仪、智能浮选加药系统、压滤机智能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建设洗选全流程智能控制体系。

(牵头单位:工科局,配合单位:应急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属地乡镇)

(三)技术创新工程。依托中国矿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组建平定煤炭洗选技术研发中心,建立洗选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煤泥水深度处理、微细粒煤分选、洗选过程碳减排等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高效干法分选”、“超低能耗脱水”等技术瓶颈。

(牵头单位:工科局,配合单位:应急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属地乡镇)

(四)节能降碳工程。全面实施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制定高能耗环节专项改造方案,淘汰低效高耗能设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泵、永磁电机、变频控制、屋顶光伏等技术设备。建设余热回收系统,利用空压机余热实现厂区供暖,减少外部能源输入。开展碳足迹核算与管理,建立企业碳排放台账,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应急局、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属地乡镇)

(五)固废利用工程。在洗选企业集聚区建设固废集中处置中心,通过煤矸石减量化消除存量、无害化修复环境、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方式,发展煤矸石制备环保建材(烧结砖、陶粒等),煤泥干燥成型生产洁净燃料,实现煤矸石、煤泥高效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配合单位:应急局、工科局、能源局、水利局、属地乡镇)

(六)安全提升工程。以生产安全零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增强坚守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健全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形成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推动“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应急局,配合单位:能源局、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属地乡镇)

(七)环境保护工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日常检查,重点围绕废水治理、粉尘防控、固废管理(堆放场防渗措施、合法转移处置记录)、应急能力(事故池可用性、暗管排查)等内容,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达到环保要求。

提升厂区环境品质,具体包括:

废气治理:加强无组织管控,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为1.0mg/m³

废水治理:生产废水实现100%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或纳入园区管网。

固废治理:煤矸石、煤泥等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噪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区域标准。

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相结合:注重从生产工艺环节减少污染物产生,同时确保末端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大气污染治理:对煤炭储存环节实施全封闭料仓改造,仓内配备自动喷淋装置。在破碎、筛分、输送等产尘环节设置高效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不低于95%。企业厂区和出入道路无煤炭积存、积尘、无扬尘。

运输车辆:出入口安装车轮冲洗装置,减少带泥上路。推广纯电重卡苫盖运输,2025新能源清洁运输比例达80%,2028年清洁运输比例达90%,2030年清洁运输比例达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配合单位:能源局、属地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定县推进洗选煤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面统筹部署落实煤炭洗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洗煤企业、各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二)强化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环保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推动企业达标。县应急管理局、能源局要对保留的社会独立型煤炭洗选企业还未认定标准化等级的,要积极推动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洗选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煤炭洗选企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化发展。

(四)落实政策保障。要帮助指导推介转型项目,争取并落实上级优惠政策,积极帮助项目融资。落实山西省“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和“两重”“两新”政策,帮助企业争取优惠利率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技改贷”“碳减排贷”等专项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五)强化监督问责。将企业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资金支持、融资授信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对工作推进缓慢、履职尽责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曝光典型问题,形成对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