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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发布机构: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从2023年10月18日起受理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请各组织单位围绕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链、专业镇、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参照《平定县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根据《平定县深化县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6〕90号文件印发)规定,本年度县级科技项目按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科技平台建设三类计划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研发进度和条件选择项目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须具备必要的研发条件、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产业化能力,申报项目之前至少与1个技术拥有方或技术服务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进行了实质性合作,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3.申报单位运行稳定,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硕士(含)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项目参加人员构成应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管理、研究、推广、生产应用等要求。

5.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申报实施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与其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已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获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或企业)、省校合作基地建设单位申报实施项目。

7.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具体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8.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项目所采用的技术须是近年来形成的科研成果,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无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利益纠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未受过行政处罚。

三、申报方式

先网审后报送,即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项目管理邮箱,经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按程序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阅读《平定县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项目类别、申报方向、项目名称,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写作提纲见附件2),填写《平定县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

2.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pdxkjxmgl@163.com。

3.县教科局管理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通过邮件回复提出意见(五个工作日内)。

4.申报单位根据县教科局管理人员意见对项目申报内容、数据进行修改、补充,重新发送至邮箱,管理人员同意受理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印制、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组织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县教科局。

五、资料要求

项目纸质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装订顺序为:

1.平定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平定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科技型企业、科技类机构(包括各类基地)证书(牌匾)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3)2022年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与技术拥有或服务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专利及成果证书复印件、项目图片资料等)。

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2.受理地点:县教科局112室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明石银喜白瑾玉

联系电话:6188016  6161218   

附件:

1.平定县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平定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提纲

3.平定县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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