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规定,我局结合成本调查结论,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拟定了我县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意见建议请于截止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 王璐瑶 6188634
邮 箱: pdfgwjg@163.com
附件:《关于制定平定县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定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9日
关于制定平定县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