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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煤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价格定价方案社会问题调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9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定县煤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价格定价方案

社会问题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号令)、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1号)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平发改成审报〔2024〕1号)。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平定县燃气价格定价方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案

定价方案内容为:1、居民用气价格为0.85元/m³(含税);2、非居民用气价格为1.15元/m³(含税)。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0.55元/m³。

本次定价方案拟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1、联动周期。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半年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周期按一年联动。原则上不在采暖季对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2、联动方式。终端销售价格根据采购价格变动相应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应坚持平稳从紧原则,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每立方米0.5元,超过0.5元的未调金额和不达0.3元的部分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统筹考虑。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调整幅度不限。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另有政策规定的,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平定县建成区及周边乡镇

    、征求意见内容

对《平定县燃气价格定价方案》的意见、建议或诉求。

    、公示说明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内。

    、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阳泉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3-4198082

   箱:yqsgcpg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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